實價登錄到府收,溫馨關懷上心頭,實施期間為104年1月起。 

辦理實價登錄紙本申報作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利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由其代理人親洽太平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並填寫申請紀錄表,經本所審核許可後,由本所人員於約定時間到府辦理實價登錄紙本收件服務:
一、年滿65歲。
二、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且屬視覺障礙、聽覺機能障礙、平衡機能障礙、下肢肢體障礙、重要器官失去功能或其他障礙等確為行動不便者。
三、因病住院查證屬實或領有該院醫師診斷證明書,證明其行動不便,或持醫院開立之「醫療證明」確為行動不便者。
四、其他有特殊情形者。


附件 :
實價登錄到府服務申請紀錄表.odt
實價登錄到府收海報-1.pdf
實價登錄到府服務申請紀錄表.doc

建立日期: 2015-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