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清理簡介 

  臺灣光復之初遺有以日據時期會社、組合、神明會名義登記等地籍登記不完整或與現行法令規定不符之情形,因該等情形存在已久,不僅影響土地之有效利用,亦妨礙民眾財產權利之行使。為澈底解決上述地籍問題,爰制定「地籍清理條例」,經總統於96年3月21日公布,並於97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條例主要針對臺灣光復初期土地總登記期間,以日據時期會社、神明會或不動產質權等非法定名義或物權名稱辦理登記,而遺留至今無法解決的地籍問題進行清理。

  依據內政部初步統計,全國該類待清理土地約有49萬筆,長久以來,除造成土地權利人無法使用及處分土地,且影響國土整體利用及地籍資料正確性。本條例施行後,將由市縣政府進行全面清理,以解決民眾土地產權問題,並活絡土地交易,增加土地稅收及促進土地利用。 

瀏覽人數:5132人 更新日期:2014/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