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冊管理後標售所得價款之處理方式為何? 

答:標售所得價款之處理方式,依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規定:「標售所得之價款應於國庫設立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其法定應繼分領取。逾10年無繼承人申請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

瀏覽人數:243人 更新日期:202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