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應用申請書核准之期限? 

答:承辦單位檢查申請案件是否符合規定,如有不合規定或資料不全者,通知申請人7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無可補正者,得駁回申請;最遲自受理之日起30 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如有補正資料者,自申請人補正之日起算。

 

瀏覽人數:467人 更新日期:2019/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