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跨所土地登記作業要點」,並自102年1月1日起生效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跨所土地登記適用之登記案件如下,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一)抵押權全部塗銷登記(限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者)。
(二)住址變更登記。
(三)更名登記(限戶籍資料記載姓名變更者)。
(四)建物門牌整編登記。
(五)書狀換給登記(地籍圖重測及土地重劃登記除外)。
(六)更正登記(限於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
附件 :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跨所土地登記作業要點.pdf
管理人: | 林建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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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單位: | 第一課 |
建立日期: | 2015-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