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自民國103年12月31日生效
內政部103年12月31日台內地字第1031303912號令修正「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自民國103年12月3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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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 | 林建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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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單位: | 第一課 |
建立日期: | 2015-01-13 |
更新日期: | 2016-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