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預告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部分條文。 

內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月27日
發文字號:內授中辦地字第1000723703號

主旨:預告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部分條文及第6條附表1、第27條附表3。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區域計畫法第15條第1項規定。
三、「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部分條文及第6條附表1、第27條附表3修正草案如附件,請另存附件檔後,以acrobat reader開啟。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地政司
(二)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
(三)電話:(04)22502207
(四)傳真:(04)22502374
(五)電子郵件:sfyuan@land.moi.gov.tw


附件 :
管制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文及附表1.3-1000127.pdf

管理單位: 第三課
建立日期: 2014-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