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發布「地籍異動即時通便民服務作業原則」 

內政部於112年10月27日以台內地字第1120266668號令修正發布。
本次修正主要內容為:
一、 臨櫃申請及併土地登記案件申請之申請人,新增「被授權人」為申請人。
二、 服務申請書之通訊方式增加另1組簡訊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詳情請參閱內政部地政司網頁/熱門消息/法規新訊
(https://www.land.moi.gov.tw/)
詳電子檔


附件 :
地籍異動即時通最新修正.pdf

管理人: 林建慶
管理單位: 第一課
建立日期: 202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