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12年6月2日台內地字第11202634522號函
內政部於112年6月2日以台內地字第1120263452號令修正發布「申請土地登記應附文件法令補充規定」,修正後全文共34點(詳如參考附件),並自發布日起生效。
詳電子檔
內政部函
申請土地登記應附文件法令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