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發布「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作業要點」,自111年11月14日生效。 

內政部於111年11月14日以台內地字第1110266987號令修正發布「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作業要點」全文共18點。
 
 
 

修正發布規定詳電子檔


附件 :
內政部函.pdf
「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作業要點」.pdf

管理人: 林建慶
管理單位: 第一課
建立日期: 2022-11-18
更新日期: 202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