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我國取得土地權利作業要點」第11點附件,業經內政部修正發布。 

 內政部106410日台內地字第10613033173號函

 
因應地目等則制度自10611日廢除,「外國人在我國取得土地權利作業要點」第11點附件-外國人取得或移轉土地權利案件簡報表,業經內政部於106410日以台內地字第1061303317號令修正發布,配合刪除地目欄位。(詳電子檔)


附件 :
台內地10613033173函.pdf

管理人: 林建慶
管理單位: 第一課
建立日期: 2017-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