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請更換支援 JavaScript 的瀏覽器。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 回首頁
  • 市府首頁
  • 網站導覽
  • English
  • 兒童版
  • 小
  • 中
  • 大
  • 搜尋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 Logo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 Logo

  • 機關資訊
    • 本所簡介
    • 首長簡介
    • 組織業務職掌
    • 服務電話
    • 更多
  • ♥️檔案應用專區♥️
  • 便民服務
    • 案件查詢管道
    • 臨櫃服務
    • 通訊服務
    • 跨機關服務
    • 更多
  • 線上試算
    • 線上試算
  • 線上查詢
    • 線上查詢
  • 統計專區
    • 統計專區

  1. :::
  2. 首頁
:::

意見信箱

  • 意見信箱
  • 進度查詢
  • 意見信箱回覆情形
意見信箱
寄信日期: 2015-03-23 寄信者: 林大*
寄信標題: 鑑界坪數不符
寄信內容: 請問土地買賣申請鑑界,經鑑界後計算其面積與權狀登記面積不符該如何處理(有無誤差%係數合理範圍之規定?)

回覆狀態: 已回覆 回覆日期: 2015-04-21
回覆內容:  林先生您好: 有關台端於本所網站線上論壇暨主任信箱民眾留言,詢問土地申請鑑界面積與登記面積不符如何處理一節,本所答覆如下: 鑑界係地政機關依法定地籍圖經界線或宗地界址坐標放樣至實地界址,如鑑界之界址無錯誤,則土地面積之計算方式係依界址坐標計算之(數值法地籍圖)或以實量距離、圖上量距或坐標讀取儀測算之(圖解法地籍圖),倘有鑑界後土地計算面積與權狀面積不符之情事,數值區土地應重新檢核界樁是否有錯誤之情形並予更正之,另圖解區土地圖簿面積如有差數,應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43條規定辦理之,茲檢討該法條內容供參。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43條規定:「一宗土地分割為數宗土地,該分割後數宗土地面積之總和,須與原土地面積相符。如有差數,經將圖紙伸縮成數除去後,其增減在下列公式計算值以下者,應按各地號土地面積比例配賦;在下列公式計算值以上者,應就原測量及計算作必要之檢核,經檢核無誤後依第232條規定辦理。 …」。 敬祝      順心  如意                                                      臺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 敬上
:::
展開

機關資訊

  • 本所簡介
  • 首長簡介
  • 組織業務職掌
  • 服務電話
  • 交通指南
  • 停車資訊
  • 本所所徽

♥️檔案應用專區♥️

便民服務

  • 案件查詢管道
  • 臨櫃服務
  • 通訊服務
  • 跨機關服務
  • 線上申辦
  • 線上便民查詢系統
  • 申辦須知
  • 下載專區
  • 線上試算
  • 地政問答FAQ
  • 地籍圖重測
  • 土地鑑界成果
  • 退還規費預審預約
  • 實價登錄統計分析
  • 問卷調查
  • 地段命名由來

線上試算

  • 線上試算

線上查詢

  • 線上查詢

統計專區

  • 統計專區
臺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

Copyright©;2010 臺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通過A無障礙網頁檢測
建議使用I.E.7.0或Firefox3.0 以上1024x768 pixels 解析度瀏覽本網站
地址:411020 臺中市太平區大源路1-19 號│電話:04- 2393-3800 【
各課室聯絡方式】
統一編號:20393931

交通資訊意見信箱;隱私權保護資訊安全宣告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2:00 ‧ 13:00~17:00例假日休假

總瀏覽人數:2027214|網站更新日期:2026-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