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過戶
作者:游
發表日期:2011-07-25
請問房屋是媽媽的,土地是爸爸的,他們要過戶到我名下,若要自行辦理需要哪些文件、要去哪申請?要繳哪些稅?去哪繳?可否用買賣的方式過戶不要用贈與的方式,兩著的稅金好像差很多!!
Re:房屋、土地過戶
作者:太平地政事務所
發表日期:2011-07-28
游先生(小姐),您好: 關於台端所詢不動產過戶及稅務問題,說明如下: 一.不動產過戶(依台端實際情形選擇買賣登記或贈與登記)請檢附下列文件洽本所申辦: . . . . (一)登記申請書。 . . . (二)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如買賣契約書、贈與契約書等,其契約書正本應按權利價值千分之一貼印花稅票)。 . . . (三)所有權狀。 . . . (四)申請人身分證明。 . . . (五)義務人印鑑證明(以登記原因發生日期前一年以後核發者為限)。 . . (六)土地增值稅繳(免)納證明(請洽稅捐機關申報)。 . . (七)契稅繳納證明(請洽稅捐機關申報)。 . . (八)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如贈與稅繳(免)納證明等文件。 . . . 二.另台端所詢用買賣或贈與的方式過戶,其兩者稅金差別多少一節,因本所非主管機關,如有稅務相關疑義,仍請逕洽主管稅捐機關(臺中市地方稅務局大屯分局、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為妥。 . 三、以上說明如尚有不明處,請至本所網站便民服務專區閱覽相關資訊或電洽本所詢問(總機:04-23933800,分機101~118),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感謝您的留言。 . . . . 敬祝 . . . .平安如意 . . . . . . 臺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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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科室: 瀏覽人數:1150人 更新日期:2013/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