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檢附證件:
1. 登記申請書(地政事務所提供或自行檢附)
2. 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使用執照或依法得免發使用執照之證件)
3.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能以電腦處理者得免提出。)
4. 建物測量成果圖(向地政事務所申請)
5. 起造人分配協議書或切結書
6. 申請人非起造人,應檢具移轉契約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7. 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應附之文件
發布科室:第一課 瀏覽人數:1070人 更新日期:202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