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址變更登記
檢附證件: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登記清冊(登記申請書已填明土地、建物標的之資料管轄機關者免附)
3. 住址變更證明文件(登記機關得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免附)
4. 權利書狀
5.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6. 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應附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