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土地測量 

 * 未登記土地測量

檢附證件

  1. 複丈申請書。
  2. 申請未登記土地測量之位置圖說。
  3. 管理或使用機關囑託文件。
  4. 占有人主張時效取得之證明文件。
  5.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備註

申請人不克親辦時,可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請,惟應於委任關係欄內填載,並註明受託代理事項,加蓋申請人印章。

瀏覽人數:898人 更新日期:202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