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分割 

 * 建物分割

檢附證件:

     1. 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申請書(地政事務所提供或自行檢附)

     2. 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能以電腦處理者得免提出。

     3. 門牌增編證明(戶政機關)、分戶核備證明(工務機關)、法院確定判決(經法院判決分割者)

     4. 分割位置圖說、協議書

     5. 權利書狀(自行檢附)

     6. 建物測量成果圖(向地政事務所申請)

     7. 其他相關法令應附文件

備註

申請人不克親辦時,可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請,惟應於委任關係欄內填載,並註明受託代理事項,加蓋申請人印章。

 

瀏覽人數:889人 更新日期:2021/09/16